聯絡我們

在香港,離婚受《婚姻訴訟條例》所規管。根據法例,只有當婚姻「無法挽回地破裂」時,任何一方或雙方才可以向家庭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離婚方式主要分為兩種:單方面離婚雙方同意離婚。兩者在申請程序、時間長短、法律依據及花費上都有明顯分別。

離婚的基本條件

所有離婚申請,不論是哪一種形式,均須符合以下條件:

單方面離婚與雙方同意離婚的主要分別

項目 單方面離婚 雙方同意離婚
申請方式 由一方單獨提出離婚申請 由雙方共同遞交離婚申請書
是否需證明過錯 需提供法定理由證明婚姻破裂 雙方均承認婚姻已無法維持,毋須證明過錯
程序長短 約需六至十二個月 一般約需四至六個月
爭議程度 對抗性較高,可能需出席法庭聆訊 爭議性低,通常書面處理即可
律師參與 通常需要律師協助及提供證據 可由律師協助起草協議,手續較簡單
花費 費用較高,涉及訴訟及調查 費用較低,程序快捷
是否需出席法庭 多數情況需親身出席 一般毋須出席,文件審批完成即可

單方面離婚與雙方同意離婚的區別

單方面離婚的程序

  1. 遞交離婚呈請書

由申請人向家庭法庭遞交離婚申請文件,列明離婚理由及證據。

  1. 送達離婚文件給對方

由司法送達員或律師安排正式送達,確保對方收到。

  1. 對方是否回覆

若對方提交答辯書,法庭會安排聆訊;若未回覆,法庭可根據申請人陳述作出裁決。

  1. 暫准離婚令

法庭審視證據後,如認為婚姻確已破裂,會頒布暫准離婚令。

  1. 絕對離婚令

通常在六星期後可申請絕對離婚令,婚姻正式終結。

雙方同意離婚的程序

  1. 簽訂離婚協議書

由雙方在律師協助下,就子女撫養、財產分配及探視權等問題達成共識。

  1. 提交聯名離婚申請

向家庭法庭遞交聯名申請書及協議書。

  1. 文件審查

法庭會檢視協議內容是否公平合理。

  1. 頒布暫准離婚令

文件無誤後,法庭會頒布暫准離婚令。

  1. 頒布絕對離婚令

六星期後可轉為絕對離婚令,婚姻關係正式結束。

單方面離婚與雙方同意離婚

如何選擇離婚方式

常見疑問解答

1、若對方拒絕離婚是否無法申請?

只要符合法定離婚理由,例如分居滿五年或對方行為不合理,即使對方不同意,仍可單方面申請離婚。

2、離婚後子女由誰撫養?

法庭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裁定撫養權,考慮父母經濟能力、居住環境及照顧意願。

3、離婚需要律師處理嗎?

雖然可自行遞交申請,但離婚涉及法律程序、文件撰寫及權益保障,建議由律師協助處理,以確保順利完成。

4、離婚後如何處理財產分配?

雙方可在離婚協議中列明財產分配方式,若有爭議,法庭可根據公平原則裁定分配比例。

5、若對方身在海外怎麼辦?

可透過「代送達」方式進行,法庭可批准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送達文件,程序照樣進行。

七、離婚注意事項

八、專業協助的重要性

離婚不只是法律問題,更關乎家庭與生活重整。明德事務所多年處理家庭法及離婚事務,熟悉單方面與雙方同意離婚的所有程序,能協助當事人準備文件、提交申請及出席法庭聆訊,全程保障權益,讓離婚過程更加穩妥、安全、快捷。

單方面離婚與雙方同意離婚最大的分別在於程序複雜度、時間長短與爭議性。若雙方能達成共識,選擇聯名離婚能節省大量時間與金錢;但若婚姻已難維持、對方拒絕或失聯,單方面離婚則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最佳方式。

在任何情況下,了解法定程序、妥善保存證據並尋求專業協助,都是確保離婚順利完成、合法有效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