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談妥:子女安排/財務分配/生活細節
- 寫好共同協議與文件
- 以共同申請方式遞交
- 等候並獲暫准離婚令
- 6 週後申請絕對離婚令完成。
為何「雙方同意離婚」是香港最快通道?
- 無爭拗 → 省時:重點在「事前談妥一切」,遞交後流程更直線化,節省來回溝通與排期時間。
- 文書一次到位:共同遞交,減少補件;安排清楚者,時程通常較短。
- 關鍵時點已知:取得暫准離婚令後,滿 6 週即可申請絕對離婚令,時間點清晰可控。
小結:雙方同意離婚最快不在於「跑得快」,而在於「準備得好」。事前把所有爭點談清寫定,速度自然上來。
離婚 雙方 同意與其他方式的差異
- 雙方同意(協議離婚):先談好所有安排,一起遞交,常見時程 約 4–6 個月。
- 單方爭議:需要更多往返、證明、排期與核對,時程常拉長至 半年以上甚至一年。
註:實際時間仍受受理部門的工作量與排期影響,但「雙方同意」通常是最快。
想走離婚最快通道,三個關鍵先準備好
關鍵一:內容談妥且「落紙」
請以共同協議把三大面向寫清楚:
- 子女安排:居住、照顧時段、接送、醫療教育決策、假期/節日輪替。
- 財務分配:賬戶、物業、退休金、公司權益、日常費用分擔方案。
- 生活細節:搬遷安排、聯絡方式、文件交接、臨時事項處理機制。
關鍵二:文件零錯、資訊一致
中英文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結婚日期、子女資料、資產清單、附件編號——全部一致。任何不一致都可能導致補件、拉長時間。
關鍵三:時間線倒推管理
- 預估交件日至暫准離婚令的間隔(視乎個案及排期),提前完成住址證明、收入/資產佐證等附件。
- 暫准離婚令發出滿 6 週就能申請絕對離婚令,提前備好後續申請所需資料,到點即辦。
雙方 同意 離婚 程序 最快實操流程
下列為可直接落地的操作指引,以「不出錯、不補件」為目標設計。
步驟 1:共識工作坊(家庭內部協商)
- 確認雙方確定終止婚姻關係且願意共同申請。
- 逐條討論:子女、財務、物品、債務、通訊方式與重大決策協調機制。
- 建立「變更機制」:若某安排行不通,如何在 7–30 日內修訂。
- 子女:
- 每週三與週末由甲方照顧,週二電話視訊 20 分鐘。
- 學校與醫療重大決策需雙方書面同意。
- 財務:
- 物業以估值 50/50 分配,過戶費用由雙方按比例承擔。
- 銀行存款號賬戶歸甲方,號賬戶歸乙方。
步驟 2:撰寫「共同協議」主文件與三大附件
- 主文件(共同聲明):
- 雙方基本資料、結婚與分居(如有)日期、同意終止關係、已就子女/財務/生活安排達成共識。
- 附件 A:子女安排計劃(見實用範本一)
- 附件 B:財務與資產分配表(見實用範本二)
- 附件 C:生活與臨時安排表(交接鑰匙、搬遷日期、聯絡方式、緊急處理)
步驟 3:文件準備清單(零遺漏)
- 個人身份證明(雙方)
- 結婚資料(日期/地點等基礎資訊)
- 子女資料(姓名、出生日期、學校、醫療資料概述)
- 住址證明(近 3 個月)
- 收入與資產證明(近 3–6 個月,含銀行結單、物業資料、退休金供款)
- 任何已存在的協議或收據(如臨時生活費、學費繳付憑證等)
步驟 4:共同申請與遞交
- 由雙方共同簽署所需文件,並以共同申請方式交至受理部門(依最新指引)。
- 注意:如採郵遞/代理遞交,請確保影本與正本、簽名與日期、聯絡方式均清楚無誤。
步驟 5:受理、排期與回覆
- 一般會收到收件確認/回條;若有補件通知,請同日或隔日完成更正。
- 要點:溝通統一口徑、以「同一聯絡人」對接,降低訊息遺漏。
步驟 6:取得暫准離婚令
- 受理機關確認你們的共同申請與協議內容後,會先發出暫准離婚令。
- 作用:標誌你們的申請已被原則上接納,進入最後倒數階段。
步驟 7:滿 6 週申請絕對離婚令
- 由暫准離婚令發出日起計滿 6 週,即可提交將 Nisi 轉為絕對離婚令的申請。
- 這是香港程序上的固定時間點,是「最快完成」的關鍵門檻。
步驟 8:領取文件與後續處理
- 取得絕對離婚令後,婚姻關係正式結束。
- 請保存好所有檔與通知文件,用於銀行、保險、學校等實務變更。
雙方 同意 時間線與里程碑(可打印對照)
以「文件齊備、無補件」的雙方同意(共同申請)為例,常見參考時程約 4–6 個月(視乎受理工作量而異):
- 第 0 週:完成共同協議與文件 → 交件
- 第 4–12 週:取得初步批示(不同個案與排期可能有差)
- 暫准離婚令滿 6 週:申請絕對離婚令,正式完成
以上時點中的「6 週」是香港離婚手續程序中的標準等待期;整體 4–6 個月的估算屬於雙方配合良好、無爭議的情況下之常見區間。
實用範本一:子女安排計劃(可直接套用)
1)居住與照顧
- 每週一至四由乙方/甲方照顧;週末輪流(週末從週五 18:00 至週日 20:00)。
- 上學接送:早上甲方、下午乙方;若遇加班,提前 24 小時書面告知並協調替代方案。
2)醫療與教育決策
- 例行醫療由陪同方安排;重大醫療或學校轉換需雙方書面同意。
3)通訊與相處
- 平日 20:30 視訊 15–20 分鐘;生日與指定節日輪替陪同。
4)費用與物資
- 日常生活與學費按 60/40 分擔;醫療自費項按 50/50 分擔;課外活動每學期結束後做一次結算。
5)變更與爭議處理
- 任何安排遇到困難,於 7–14 日內提出替代方案;若無法協調,啟動每月一次的溝通機制,保留訊息紀錄。
實用範本二:財務與資產分配清單(示例)
- 現金與賬戶:
- 賬戶 A(尾號 1234)歸甲方;賬戶 B(尾號 5678)歸乙方;交接日為絕對離婚令生效後 7 日內完成。
- 物業與貸款:
- 物業 X 按估值 50/50;如需轉名或變更供款,於 30 日內完成手續相關文書。
- 退休與投資:
- MPF/投資戶口按 60/40;估值基準日為交件當日收市價。
- 日常費用:
- 教育、保險、醫療自費、課外活動費按比例分擔,按月轉賬並保留記錄。
提示:把「估值基準日」「交接期限」「支付方式」三件事寫死,爭議最少、進度最快。
如何把離婚 程序「再加速」?(8 條實戰技巧)
- 用一份「主文件 + 三附件」:主文件只放總則;細節放附件,未來微調只改附件即可。
- 資料一致性比速度更重要:姓名拼寫、日期、地址、編號一致,優先於「快遞交」。
- 暫准離婚令提前排程:預估可能取得暫准離婚令的時間,提早準備絕對離婚令 申請草稿。
- 集中窗口:指定 1 人聯絡與遞交,避免雙線操作導致資訊不一。
- 附件留白處一律填「N/A」:比空白安全,降低補件率。
- 證明文件留「彩色影本 + 電子檔」:方便追加/重送。
- 版本控制:每次修改加版本號(v1.0、v1.1),避免遞交不同版本。
- 里程碑倒推:以「暫准離婚令發出日 + 6 週」為大限,把所有待辦反排到交件前完成。
雙方 同意 離婚 費用怎麼估?
- 官方相關費用:以最新公告為準,約$1300。
- 文書與顧問支援(如有):可按件計或打包計;複雜度(資產多/多名子女)會影響所需工時。
- 其他實務成本:影印、郵寄、交通與請假成本等。
省錢要點:一次把材料準備齊,補件最花時間也最花錢。
雙方 同意 離婚常見錯誤與避坑清單
- 地址不一致:水電煤賬單與身份資料地址不符。
- 日期不一致:結婚、分居、簽署日期互相打架。
- 子女安排寫得含糊:周末、假期、考試週無明確規則。
- 資產清單遺漏:特別是保險現金價值、公司股票期權、加密資產。
- 簽名/頁碼漏掉:附件多頁要逐頁簽名或首字母,並編頁碼。
- 聯絡方式過期:更換電話/電郵未即時通知,錯過訊息延長時程。
在香港走 雙方同意離婚最快 這條路,速度的本質是前期準備——把子女撫養權、贍養費、財務與生活安排談清楚、寫清楚、一次到位;交件後按時間線推進:暫准離婚令→ 6 週 → 絕對離婚令。只要文件完整、溝通順暢,多數情況都能在數月內完成。
FAQ
Q1:雙方同意離婚最快需要多久?
A:若資料齊全且無爭議,常見為 4–6 個月。重點在前期把子女與財務安排談好、寫清楚。
Q2:一定要有分居多久才可以共同申請嗎?
A:以最新官方資訊為準;若走「共同申請(雙方同意)」路線,重點是你們對安排已達成一致並備妥文件。
Q3:Nisi 是什麼?一定要等嗎?
A:暫准離婚令是完成前的重要節點;滿 6 週後即可申請絕對離婚令完成。
Q4:有子女會影響速度嗎?
A:不一定,但需把照顧、探視、學校與醫療安排寫得清晰可行;描述越具體,越不易被要求補充。
Q5:必備文件有哪些?
A:身份資料、結婚資訊、住址證明、收入與資產證明、子女資料、共同協議與附件;以官方最新清單為準。
Q6:可以先遞交,再慢慢談財務嗎?
A:不建議。最快的路徑是先談清楚,再遞交,避免反覆補件拖慢進度。
Q7:收件後多久會有回覆?
A:依受理機關工作量而定;建議保留收件證明並保持同一窗口聯絡,減少來回。
Q8:什麼情況會拉長時程?
A:資料不一致、協議含糊、附件缺漏、聯絡中斷、對子女或資產安排臨時改口。
Q9:絕對離婚令之後還要做什麼?
A:按需處理銀行、保險、學校等帳務與資料更新,並存檔所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