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夫妻來說,離婚是一個重大的人生決定。如果能以和平、理性和程序正確的方式結束婚姻,不僅可以減少心理壓力,也能節省大量時間和精力。在香港,如果夫妻雙方已就離婚及相關安排(如子女照顧、財產分配及經濟支持)達成共識,便可以透過「雙方同意離婚」的途徑辦理。這種方式程序相對簡化,效率更高,也能避免傳統離婚訴訟中的繁瑣步驟和衝突。
雙方同意離婚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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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已滿一年
結婚未滿一年的人士不可提出離婚,即使雙方已達成共識,也需等待一年後才可正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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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且無法挽回
雙方須確認關係確已無法修復,並同意結束婚姻。這點對於避免日後爭議非常重要,因為家事法庭會根據雙方提交的資料,核實婚姻已達破裂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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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對離婚及相關安排達成一致
包括子女照顧、教育安排、財產分配及經濟支持問題。如果任何一方對上述事項仍有異議,就無法走簡化的離婚手續程序,需要另行安排其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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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情況(如適用)
夫妻並非必須實際分居,但生活上需保持一定程度的分離,例如各自處理財務、分房居住、停止共同家庭生活。可準備書面文件或聲明,證明雙方生活已獨立,便於申請流程順利進行。

雙方同意離婚所需文件
完整文件準備是順利完成離婚程序的關鍵,建議包括以下內容:
- 婚姻登記證副本
- 雙方同意離婚申請表
- 離婚呈請書
- 子女照顧及經濟安排計劃
- 離婚協議書
- 雙方身份證明文件
即使雙方已達成口頭協議,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保障程序順利進行,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離婚流程時間與步驟
| 步驟 | 說明 | 時間參考 |
|---|---|---|
| 初步諮詢 | 確認雙方對離婚及安排達成一致 | 1–2 周 |
| 草擬文件 | 編寫離婚呈請書、協議書及子女安排計劃 | 1–2 周 |
| 簽署文件 | 雙方確認自願並簽署文件 | 1–2 天 |
| 提交家事法庭 | 送交所有文件以供審核 | 1–2 周 |
| 初步判決 | 家事法庭核准文件後發出暫准離婚令 | 3–8 周 |
| 申請正式終止婚姻 | 暫准離婚令六周後申請正式終止婚姻 | 1–2 周 |
| 婚姻終止 | 法庭核准正式離婚,協議具效力 | — |
整個流程通常需 四至六個月 完成,但具體時間會依文件完整度及家事法庭工作量而有所差異。
特殊情況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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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安排
家事法庭最優先考慮的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協議書應詳細列明子女的生活、教育及探視安排,也可附上經濟支持計劃,以避免日後出現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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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配
協議書中應明確財產分配方案,包括銀行存款、房產及其他資產,避免因理解不同而發生爭執。若雙方對財產分配有分歧,可先透過協議調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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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支持與債務
協議中應詳細列明贍養費、債務及其他經濟責任,確保雙方日後履行時有明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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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一方
若有一方身在海外,可授權對方代為簽署文件,部分文件可能需公證或確認身份及意願,確保程序順利完成。
案例分析
- 案例一:無子女,財產簡單分配
李先生與陳女士結婚五年,無子女,財產簡單。雙方協議將銀行存款各半分配,並完成書面確認。整個流程約四個月完成,過程順利,無任何爭議。 - 案例二:有子女,需安排撫養與探視
黃先生與周女士育有兩名子女,離婚時需安排撫養權、探視及教育費用。雙方制定詳細的子女安排計劃並確認財務分配,六個月內完成程序,同時保障子女利益。 - 案例三:海外一方
張女士居住海外,丈夫在香港。雙方透過授權文件及身份確認程序完成文件簽署,三個月內完成雙方同意離婚,無需張女士親自返港。

常見問題
- 是否一定要分開居住?
不必,但需證明生活已獨立,可透過書面文件或聲明確認。 - 是否一定需要協助團隊介入?
專業團隊可確保文件完整、格式正確,避免退回或延誤流程,並減少日後爭議風險。 - 子女照顧安排可否更改?
如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再次提交調整申請,以確保子女最佳利益。 - 流程是否一定無需出庭?
若文件完整且雙方無爭議,通常無需親自出庭,全程可透過文件完成。 - 離婚後財產或債務有爭議怎麼辦?
建議先透過協議或調解方式解決,再完成程序,避免延誤。
專業顧問團隊建議
聘請熟悉香港流程的專業團隊協助,可保障程序順利進行:
- 確保文件格式及內容符合家事法庭要求
- 避免文件退回或延誤程序
- 協助制定子女照顧與財產分配安排
- 提供專業建議,降低未來爭議風險
透過專業團隊的協助,雙方可安心完成離婚程序,以和平方式結束婚姻,順利迎接人生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