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雙方基本達成離婚共識,且願意協調子女撫養、財產分配等事宜,採取雙方同意離婚通常比單方面訴訟離婚更簡便、更快速,也更能減少情感與法律上的對抗。透過共同申請,夫妻不需指控對方過錯,能在較平和氛圍下完成離婚程序。
然而,即使是所謂「無爭議」的離婚,也仍然有許多程序細節與法律風險,若處理不慎,可能引發後續糾紛。以下先簡要介紹香港離婚(特別是雙方同意離婚)的一般流程與關鍵注意事項,然後提出五條實用建議,幫助雙方在過程中避免爭議。
香港共同申請離婚:全流程與法律要求
一、法律基礎與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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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轄權
法院必須具備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才能受理。具體情況包括:
- 在提出申請當日,夫妻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 在提出申請前三年內,夫妻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
- 或在提出時夫妻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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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間限制
除非經法院特別批准,通常要求婚姻已滿一年方可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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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理據 / 婚姻破裂的證明
無論單方申請或雙方同意申請離婚,法庭認定婚姻破裂的唯一基礎是「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這一法律標準。
- 採共同申請方式時,夫妻雙方須向法庭證明婚姻已破裂,通常以連續分居一年或簽署離婚同意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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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安排與經濟請求
如果夫妻有18歲以下的子女,在離婚申請中必須提交一份「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包括撫養權、監護、探視、教育安排等。
若夫妻有財產分割或贍養費請求,也應在申請書中一併列明。

二、文件準備與提交階段
| 階段 | 內容 / 要件 | 注意事項 |
| 準備表格與證明文件 | 取得並填妥:共同申請書、子女安排陳述書、結婚證書、身份證副本、經濟資料、離婚同意書(如適用) | 表格需正確填寫,雙方核對無誤 |
| 存檔及提交 | 將文件提交家事法庭登記處,支付存檔費 | 提交後法庭會給予案號,後續文件須標明案號 |
| 安排聆訊排期 | 法庭審核後排定初次聆訊日期 | 共同申請通常不需雙方親自出席 |
| 頒發暫准判令 | 法庭認為申請成立後,頒發暫准判令(Decree Nisi) | 雙方通常不必出庭 |
| 等待期 + 申請絕對判令 | 領取暫准判令後至少等待六星期,方可申請轉為絕對判令(Decree Absolute) | 若子女安排或財產安排有異議,法庭可能延遲 |
| 頒布絕對判令 | 法庭確認程序合法並接受安排後,頒布最終判令,婚姻正式終止 | 雙方恢復單身身份,可再婚 |
一般情況下,若雙方沒有重大爭議,整個共同申請離婚程序可能在四至八個月完成;若涉及複雜財產分割、子女爭議或跨境資產,時間可能更長。
三、財產、贍養與子女安排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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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配
法庭會考慮雙方在婚姻中的貢獻(包括經濟與家庭照顧)與合理需要,通常採接近平均分配,但非固定比例。
有時會採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徹底分清財務責任,避免未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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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
若一方經濟條件較弱,法庭可能命令另一方支付定期或一次性贍養費。數額與期限取決於雙方收入、資產及生活標準。若未支付,可透過法庭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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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管養、撫養、探視安排
法院以「子女最大利益」為原則,通常授予其中一方較完整管養權,並安排探視。夫妻應在申請階段就子女安排達成書面協議,降低法庭延誤或修改的風險。

避免爭議的五個實用建議
建議一:及早溝通,共識與底線清楚
- 在法律程序前,雙方應開誠布公地討論子女安排、財產分割與贍養費。
- 可先做非正式協議書,作為後續填寫法定文件的參考。
- 必要時可邀請律師或家事調解員協助。
建議二:文件準備詳盡並核對
- 互換財務資料、資產清單、銀行帳戶及債務紀錄。
- 填寫表格時雙方核對無誤後簽署,避免法庭質疑。
- 跨境資產需注意認證與翻譯。
建議三:財產與子女安排先達原則共識
- 提交書面子女安排與財產分割方案,有助法庭信納雙方協議。
- 可加入退路條款,預留法庭要求修改的空間。
建議四:避免極端或不合理要求
- 條款應合理、平衡、文義清晰,避免法庭拒絕接受。
- 特別注意子女利益、撫養安排及財產處置,不宜偏袒一方。
建議五:設置調整或爭議解決機制
- 協議內可規定若未來出現爭議,先進行調解或仲裁,再申請法庭。
- 保留彈性應對收入變動、子女成長或生活變化。
常見錯誤與風險
- 使用過期或錯誤版本的法定表格。
- 文件不齊或資料矛盾,缺乏佐證。
- 文件送達程序不正確,延誤審訊。
- 子女安排方案過於簡單,不具可操作性。
- 協議條款含糊,缺乏法律約束力。
- 未考慮未來變動因素。
- 跨境因素未妥善處理。

常見疑問解答:如何在共同離婚過程中避免爭議?
1. 共同離婚是否一定要分居滿兩年?
是的。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雙方必須分居最少兩年並且同意離婚,法院才會接納申請。不過,分居唔一定要搬出屋企,只要能證明生活獨立(例如:分開理財、分房居住),都算是合法分居。
2. 我哋可以自己遞交文件唔搵律師嗎?
理論上可以,但實際操作上好多情況會出錯,例如文件唔齊、簽署格式錯誤等。如果唔想程序拖長或被退件,建議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文件,確保一次過批出。
3. 財產同贍養費要點先分得清楚?
財產分配係最容易出現爭議嘅地方。最穩妥做法係:
- 清楚列明雙方擁有嘅資產(樓、存款、強積金等);
- 以書面形式簽署協議,並經律師見證;
- 讓法院審批確認後,具法律效力。
4. 有小朋友嘅話,撫養權可以自己講掂嗎?
可以,但法院會最終審批,並以子女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建議提前寫明撫養安排、探視時間、教育支出等細節,減少日後糾紛。
5. 共同離婚程序一般要幾耐?
若無爭議,通常3至6個月內可獲臨時判決,再等6星期即可申請絕對判決(正式離婚)。文件齊全、條款明確就能大大縮短時間。
共同申請離婚在夫妻雙方已有基本共識的情況下,可簡化程序、降低成本和情緒對抗。若能遵循上述五條建議,配合完整文件與合理安排,可大幅降低爭議風險。
即便如此,我們仍建議在關鍵時刻諮詢家事法經驗律師,特別是在財產分割、贍養費、子女監護及跨境資產等方面,確保程序順利並最大化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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