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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雙方結婚未滿一年時,不可向香港家事法庭提出離婚。但若屬極端或特殊情況,法庭可酌情受理。若要靠「分居」或其他事實證明婚姻已經無可挽回,亦須符合法庭接受的相關事實要件及居住資格。

一、核心規定:一年規則是什麼?

香港的實務安排設有所謂的「一年規則」:在通常情況下,夫妻必須先結婚滿一年,方可向家事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這項安排旨在避免極短婚姻下草率提出離婚,並讓法庭在個別情況下評估是否存在足夠理由提早受理。若要豁免一年規則,必須說明屬「特殊情況」,例如一方遭受嚴重傷害或極度困苦,法官才可能允許早於一年提出離婚。

二、可用來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回」的常見事實(簡述)

法庭在認定婚姻是否「已破裂至無法挽回」時,通常會考慮若干事實類別,常見包括:

這些事實通常用作證明「婚姻已破裂」,是法庭核准離婚的實務基礎。

結婚未滿一年但想離婚

三、結婚未滿一年但想離婚:可行路徑與法庭考量

若結婚尚未滿一年,欲在香港提出離婚,可考慮下列情況與路徑:

  1. 主張特殊或緊急情況

若婚姻關係中存在極端不當行為、家庭暴力或當事人面臨嚴重困苦,律師可向法庭提出特別理由,申請豁免一年規則。法官會審視證據,並衡量有否其他更合適的救濟(例如保護令)先行處理。

  1. 以分居為基礎(若已分居)

若雙方已經分居,且能證明符合分居的事實要件(例如雙方同意並連續分居達一年),可作為說明婚姻破裂的事實。但若分居時間未達一年,則仍可能難以單靠分居作為提早離婚的理由。

  1. 考慮先行申請其他保護或暫時安排

未滿一年但情況緊急時,當事人可先申請保護令、暫時監護或臨時財產安排,待情況穩定或達一年後再提出離婚,或同時向法庭解釋為何需要早於一年離婚。

在香港提出離婚的資格

四、在香港提出離婚的資格(與海外婚姻等情形的聯繫)

即使婚姻在海外登記,只要與香港有足夠聯繫(例如當事人在港通常居所、持有香港居留權或婚姻在港有重要聯繫),仍可在香港提出離婚;但不改變「一年規則」的適用。法庭在受理時同時會審查居港資格及文件是否齊備。

五、詳細流程(包含結婚未滿一年時應注意的步驟)

以下按實務順序說明在香港向家事法庭提出離婚時常見的程序步驟,並在每步提示結婚未滿一年應注意的要點:

  1. 初步法律諮詢與評估

    • 與律師面談,說明婚姻狀況、是否達到一年、是否存在緊急或特殊情況;
    • 如需豁免一年規則,律師會協助收集證據(例如醫療報告、報警紀錄、通訊紀錄)。
  2. 準備及遞交申請文件

    • 提交離婚呈請書及必要證明文件(婚姻證明、身份證明、居住證明等);
    • 若有豁免申請,需附上詳盡陳述及支持證據;文件不齊或缺乏說明,可能被退回或延誤。
  3. 送達對方及回應期

    • 呈請書需正式送達予對方對象,對方有機會回應或提出抗辯;若對方不在港或失聯,法庭有特定送達程序。
    • 若在一年內申請且對方未同意,法庭會更嚴謹審核是否屬特殊情況。
  4. 調解或協商階段

    • 法庭或律師可協助雙方就子女、財產、贍養等事宜進行協商;若在一年內,法官亦會關注此等協商是否有合理機會修復婚姻。
  5. 法庭審理與判決

    • 若法庭認為婚姻已無可挽回,會頒布暫准離婚令;在滿一定期間(通常六星期)後,當事人可申請最終離婚令,婚姻正式解除。
    • 在未滿一年案件,法庭必然會檢視是否應先採取其他緊急保護措施或是否應該等待以便雙方和解可能性。

六、常見問題(FAQ)

問 1:結婚未滿一年,我可否自行在沒有律師下向法庭申請豁免?

答:理論上可以自行提出,但在實務上,若要說服法官接受豁免,必須提交充足且具說服力的證據。專業律師能協助整理證據、撰寫陳述,顯著提高申請成功機會。

問 2:什麼情況會被視為「特殊情況」可豁免一年規則?

答:「特殊情況」並無固定清單,但通常指一方遭受嚴重身體或精神傷害、嚴重不當行為或其他令婚姻即時無法繼續的情況。法官會逐案審酌案件的嚴重性及是否有其他合適救濟。

問 3:若在海外結婚且結婚未滿一年,是否比香港婚姻更難豁免?

答:關鍵仍是與香港的連繫以及證據的充分性。婚姻地點本身並非豁免與否的關鍵,但海外文件需經適當認證,並說明與香港的居住或生活聯繫。

問 4:若法庭拒絕在一年內受理,還有其他途徑可先獲得保護嗎?

答:可以。當事人在涉及家暴或緊急風險時,可先申請保護令或其他臨時措施,以保障人身及子女安全,離婚程序可稍後跟進。

問 5:若我在一年內已分居且雙方一致同意離婚,可直接申請嗎?

答:若雙方已同意並能證明在提出申請前已連續分居至少一年,法庭會視情況接受離婚申請;但若結婚未滿一年,仍需注意法官對是否應該豁免一年規則的考量。

七、明德事務所的實務建議(總結)

  1. 若婚齡未滿一年但情況緊急,應即時收集並保存證據(醫療紀錄、警方報案、通訊紀錄、證人證言等),以便向法庭說明特殊性與迫切性。
  2. 在提交任何申請前,先做居住資格與文件完整性檢查,尤其是海外文件須認證或翻譯。
  3. 考慮先申請臨時性保護或緊急措施,以保障當事人及子女安全,再處理離婚實務。
  4. 尋求具家事案件經驗的專業協助,有助縮短程序、提高申請成功率,亦可妥善處理子女與財產安排。

若你正面對短婚、緊急或跨境婚姻的離婚問題,歡迎聯絡 明德事務所,我們可提供初步評估、證據整理與司法程序支援,協助你以最合適的方式處理個案,保障你與家人的安全與權益。